校企合作项目建议书

时间:2022-06-16 19:15:53
校企合作项目建议书

校企合作项目建议书

  校企合作可以加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下面是YJBYS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校企合作项目建议书,希望大家喜欢。

  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建设校企合作机制。

  第二条 目标和任务。

  学校通过引进企业的设备、技术、销售、培训业务等,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企业在实现自身工作任务的同时,接受对学生的专业实训,使学生得到企业文化的熏陶,尽快实现由学生到职业人角色的转化,更快地融入到社会中去。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成立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

  由学校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校教师、企业负责人、行业负责人等人员组成。

  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校企合作战略,筹集合作资金,发挥联合优势,加强校企联系,协调推进校企双方共同发展。

  第四条 成立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该机构为常设固定机构,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决定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合作项目的管理、协调 ……此处隐藏2548个字……的,应及时制止,若仍无改善,应向校企合作办公室反映,由学校介入。

  第十三条 校企合作项目的绩效评价

  每年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对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如发现校企合作项目的目标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善的,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核查并上报学校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经研究,可采取警告、责令整改、暂停或取消该项目等措施。

  各教学部主任是校企合作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对项目评价分以下等次:

  1.不合格:未能提交任何项目实施的文件也没有任何佐证材料的,视为不合格。

  2.项目已启动但尚未完成任务,且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基本合格。

  3.项目已完成且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良好。

  4.项目完成很好且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优秀。

  第十四条 校企合作的总结

  1.项目的负责人每年12月初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年度总结。

  http://www.hxli.com/

  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12月底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提交校企合作工作年度报告。

  2.引进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尤其是校企双方共同合作研发的产品,尽可能为学校留下产品样本,项目负责人要对此进行追踪,并进行编号,建立电脑档案,留下相关的文字与实物档案、影像资料。

  二〇xx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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